东湖高新法院将深化跨领域执行机制,充分尊重
发布时间:2025-11-18 12:58
荆楚网(湖北日报)讯(通讯员毕汉斌)为切实保护胜诉方合法权益,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,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将采纳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。我们全面落实法律制定和“有效解决实施难”,积极运用和深化交叉执行工作机制,着力克服执法停滞现象,整合司法资源,有效把“文件”变成现金。将“获胜者的权利”转化为“真金白银”,一步步获得结果。 交叉执行是指对某些因地理、资源等原因或其他法院抵制等原因难以办理的案件,通过指定执行或高级执行的方式执行。这一机制有利于打破应用壁垒,形成监督和限制,促进信息安全。证明应用效率。东湖高新法院在实际考虑中,充分发挥了交叉执行的优势,促成了众多“骨案”、“钉子案”的有效解决。 在于先生、刘先生与一家贸易公司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,执行法院最初处于瘫痪状态,原因是刘先生下落不明,没有资产可以执行,公司账户存款不足。 2024年5月,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,该案移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法院交叉执行。东湖法院受理此案后,立即判处死刑。经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和摸底,发现刘先生的资产被其他法院扣押,且该公司经常变更地址,存在逃税嫌疑。强迫。审判长立即将部队分成两组。一个小组对一家公司的新地址进行了随机检查,以在当地获得稳定的资金流收入。另一伙人通过税务帮助确定了王某某的身份。针对王某某辩称是“刘某某个人行为”,法官出示了车辆登记证、现场聘用合同等证据,并明确了该公司的行政责任。在第二天的采访中,法官采取了“软硬兼施”的方式。同时,法官告诉该公司,如果拒绝遵守,将被列入诈骗者名单,从而影响公司运营和招标的规范。另一方面,解释称通过自愿合规可以减少部分滞纳金利息。经过三个小时的谈判,王某某筹集到了资金,​​项目按计划继续进行。他答应变性将所有赔偿金转入法院账户。该案顺利审结,并被评选为“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个交叉执行典型案例”。 在“鲁公司与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案”中,诉讼因被执行人“空虚,无资产可执行”而陷入僵局。通过交叉执行控制后,东湖法院超越了表面的“执行不了”,准确执行了信托惩罚的“组合拳”。不仅向法定代表人下达限制消费令,还扩大了对影响履行义务的直接责任人员、主要责任人员和实际管理人员的限制范围。此外,政府会同工商登记部门限制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,彻底阻断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。他是“金蝉”的逃亡路线。最终,在持续的高压下,被执行人主动全额缴纳,并在法官的一番协调下,一次性解决了社保欠缴的历史难题,顺利实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 上述案件是东湖高新法院深化交叉执法机制、攻克执行难的鲜明例证。下一步,东湖高新区法院将继续全面具体推进交叉执法,加强远程协作、信息共享和措施协调,不断扩大执法行动范围。我们将全面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利益和满意度,努力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、改善民生提供更加有力的实践支撑。司法机关的公信力。